9月12日电,沪深交易所披露的监管信息显示,今年下半年以来,共有28只债券的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梳理可见,是否及时、准确发布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能否合规使用,是沪深交易所关注的两大焦点。同时,监管部门还进一步传递出信号:发行人高管须尽职履职,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和准确,更不能“一辞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