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电,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4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海南、广东、广西等省(区)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用于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最大程度减轻灾害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财政部要求有关省(区)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确保救灾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