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电,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发布《关于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通知》。通知提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新购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且在一年内出售中心城区原有住房的,由新购住房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新购住房总房款1%的补贴。在中心城区新购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的,由住房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总房款0.5%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