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电,拓日新能(002218.SZ)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诉讼代理人通知,陈五奎和李粉莉系夫妻,陈琛为陈五奎和李粉莉的女儿;诉讼事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诉讼纠纷。案件一为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原告为陈五奎、李粉莉,被告为陈琛。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登记在陈琛名下的奥欣投资53.6%股权归属陈五奎、李粉莉所有,并要求陈琛协助奥欣投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案件二为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确认纠纷。原告仍为陈五奎、李粉莉,被告为奥欣投资,陈琛为案件第三人。原告诉请法院判令陈琛作出的奥欣投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拓日新能同日发布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说明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审查后决定,对股东陈琛以奥欣投资名义提交的两项临时提案(解任董事陈嘉豪、李粉莉)不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理由包括:提案主体未提供有效股东身份证明、提案函为扫描件且缺少原件、未包含符合相关规定的声明。拓日新能表示,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科瑞思的关联交易为采购石英砂等光伏玻璃生产原材料,属主营业务必需的持续性交易,具有商业逻辑和必要性,定价公允,已履行审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