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电,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杭州顶点财经网络传媒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一是部分客户(投资者)订立合同的身份信息与其真实身份信息不一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执行不到位;二是投资咨询业务留痕不完整;三是部分未登记为投资顾问人员提供投资建议;四是部分从业人员对历史业绩夸大、误导性宣传、暗示收益且缺乏风险提示;五是部分从业人员在投资者购买产品前提供投资建议。上述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