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电,深物业A(000011.SZ)公告称,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确认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其挂牌转让条件,对本次债券在深交所挂牌转让无异议。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及上述额度内分期发行本次债券并及时办理债券挂牌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