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电,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告,宜春时代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3609002025XS0001571号)注销申请,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作出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3609002025XS0001571号)注销决定书,即日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3609002025XS0001571号)依法注销。